当前位置:医院文章 >> 分级评估管理防控生育风险 国家卫计委新规护航母婴安全

分级评估管理防控生育风险 国家卫计委新规护航母婴安全

更新时间:2017-11-15 10:49:38   作者:佚名   查看:245

  新华社北京11月14日电(记者田晓航、王宾)在“全面二孩”政策带来新一波生育潮的过程中,我国高龄高危孕产妇增加,孕产期合并症、并发症风险增高,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的重要性愈发凸显。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发布《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》,细化职责和流程,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按照风险程度以“绿、黄、橙、红、紫”5种颜色分级标识,对孕产妇实行妊娠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。

 

 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是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怀孕至产后42天的妇女进行妊娠相关风险的筛查、评估分级和管理,及时发现、干预影响妊娠的风险因素,防范不良妊娠结局,保障母婴安全。

 

  文件规定,对妊娠风险筛查阳性的孕妇,医疗机构应当对照《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》进行首次妊娠风险评估,并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“绿(低风险)、黄(一般风险)、橙(较高风险)、红(高风险)、紫(传染病)”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。发现孕产妇健康状况有变化时,医疗机构应立即进行妊娠风险动态评估,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相应管理措施。相应评估结果均应在《母子健康手册》上标注,对于风险评估分级为“橙色”“红色”的孕产妇,应按要求及时报告。

 

  文件要求医疗机构对孕产妇实行分类管理,除“绿色”低风险人群外,均应建议孕产妇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和住院分娩;把妊娠风险分级为“橙色”“红色”和“紫色”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,保证专人专案、全程管理、动态监管、集中救治,确保做到“发现一例、登记一例、报告一例、管理一例、救治一例”。

 

  根据文件规定,医疗机构在进行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时,应再次对产妇进行风险评估。如发现阳性症状和体征,应当及时进行干预。

 

 

 

 


 

0.0986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