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规定,社会群众、服务对象和内部职工可通过申请获取相关卫生服务信息,具体方式如下:
一、依申请公开受理
受理部门:院办公室 联系人:吴艺敏
咨询电话:0592-7702201 传真电话:0592-6052092
电子邮箱:xmhcyy@163.com
通讯地址: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89号 邮政编码:6589020
咨询时间:周一至周五(节假日除外)
早上 8:00——12:00
下午 14:30——17:30 (春夏)
14:00——17:00 (秋冬)
二、申请方式:申请人凭有效身份证明,直接从我院网站下载《申请表》(点击下载)或到办公室领取《申请表》,填写并递交,对书写有困难的申请人,由办公室同志代为填写《申请表》并递交。
三、申请的处理:
1.办公室在收到《申请表》后,进行登记。
2.对社会群众和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在登记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;对内部职工提出的申请公开事项,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。
3. 申请的内容不明确的,将告知申请人进行更改、补充;需延长答复期的,经院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期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。
4. 申请公开事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属于不能公开的,将向申请人说明理由;
5. 不属于我院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单位及联系方式;
6.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,该信息不存在;
四、收费管理:依申请提供的信息,发生费用的,将按国家的标准和规定收取检索、复制、快递或邮寄等成本费。